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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於上周密集幅報導桃園、台中電子煙業者遭逮捕的新聞,該新聞除了讓眾多電子煙業者人人自危外,電子煙使用者的躁動更是浮上檯面,「使用電子煙違法嗎?」、「我被店家詐騙該怎麼辦?」、「政府抓電子煙這麼緊,我買不到產品,害我只能回去抽紙菸。」….等等之類的消費者疑慮。

眾多電煙使用者的擔心與害怕大量湧入協會的臉書信箱中,王郁揚秘書長以下回覆七個常被問的問題:

一、 使用電子煙違法嗎?

目前只有新竹市針對未成年人「持有」、「使用」有制定明確條例屬非法行為,其餘地區並無任何針對使用電子煙群眾的規定,但還是請使用者遵守「禁菸區不使用電子煙」的基本原則。

二、 台灣出入境怎麼帶電子煙?

兩大原則「有電池隨身帶」、「油品丟托運」。 電池這東西本來就不能託運,所以務必隨身攜帶。油品屬於液體,每人只有100ml可以帶上飛機,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詢問,油品托運是最方便的做法。

三、 帶有尼古丁的油入境,會不會出事?

原則上,小量自用,沒事,真的不放心的請把藥事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背起來。 藥事法第 22 條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 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 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自用藥品之限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公告之。

四、 藥事法是什麼?

簡單說就是管理藥物的法律,有興趣的可以自行參閱全國法規資料庫

(藥事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01)

五、 電子煙傷身嗎?

英國公共衛生署2018年02月報告指出,電子煙比香菸少了95%傷害,所以對,電子煙還是傷身,但比香菸少了95%。

六、 電子煙的煙霧是水蒸氣嗎?

電子液體是由丙二醇PG、丙三醇VG、香料、(尼古丁)組成,這些東西出來的蒸氣100%不可能是「水蒸氣」,成分則是由上述成分組成的「蒸氣」。

七、 使用者很可憐,被惡質店家欺負怎麼辦?

目前台灣政府不想管,使用者只能自強,有消費糾紛請洽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s://www.cpc.ey.gov.tw)或公平交易委員會(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index.aspx)

1947年台灣政府查緝私菸時,因不當使用公權力,導致228大屠殺事件爆發,如今,電子煙宛如當年228的翻版,縱使合法業者已經在高等行政法院勝訴、甚至出國參家比賽得了第一名、連經濟部也發放補助款給業者拓展外銷,我們台灣目前主管機關衛福部,卻仍舊漠視產業的聲音、忽視國際最新電子煙證據、持續斷章取義抹黑電子煙產業在台發展。行政單位如此濫用公權力,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如此逼迫人民,導致社會對立,台灣電子煙議題再這樣子惡化下去,未來針對反政府,更大的社會運動爆發絕對是可以預期的結果。

蔡英文總統,您提過:「別怕新政府聽不到,我們可以拍桌。」請當我們還在拍桌的時候,開啟雙方溝通的管道,而非閉門造車,那我們拍完桌了,接下來可能就是要翻臉翻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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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ncer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