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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統整: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 & 沃德維普企業社 & 浮士德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昨(15號)日,各大媒體不斷露出「電子煙專賣店只能罰三千」的新聞標題,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非常痛心台灣政府如此抹黑且壓迫新創產業在台發展機會,在中華民國106年,台灣電子煙合法業者與政府單位針對菸害防制法有多起訴訟,最終判決為「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高院台南分院.jpeg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依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106簡上19、106簡上21,106簡上30、106簡上31,四份判決書指出,台灣合法電子煙業者「浮士德有限公司」以及「南邦國際有限公司(沃德維普企業社)」與台南市政府進行菸害防制法訴訟,參起由台南市政府上訴電子煙業者(106簡上19、106簡上21、106簡上31),最終高院判決,上訴駁回,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乙起由浮士德有限公司上訴台南市政府(106簡上30),最終高院判決,原判決廢棄,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電子煙產業核心價值,台灣學界、醫界認同

 

據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 鍾政達 碩士論文「電子煙對傳統菸草市場的影響:破壞式創新之觀點(The E-cig impact on traditional tobacco market: Perspectives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中指出:「健康層面,以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一般使用者在使用菸草產品後,會因為其菸草燃燒後所產生的有害物質犧牲其自身健康,但由於受到尼古丁物質成癮性的影響,這些使用者又難以捨棄這項產品,因此電子煙提供這些使用者”相對健康”的選擇。(2016年08月發表)」。

 

高雄安可中醫診所說明:「美國心臟協會宣布:當一名想用電子煙來戒菸的患者在嘗試傳統的戒菸方式屢屢失敗,無法接受,甚或排斥時臨床醫師不應阻止這名患者用電子煙來戒菸。安可中醫對於使用電子煙的理念,就是如此所以脖子伸出來冒著被衛福部健保署教訓的風險頭先來當電子蒸汽產生器友善診所。

 

學術界與醫療界支持及高院判決書顯示:台灣合法電子煙業者正規經營,台灣衛生福利部卻不斷操作媒體輿論、散播錯誤電子煙資訊、誤導台灣民眾對電子煙正確認知,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共同發起人 王郁揚鄭重呼籲: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以及經濟部,應正視「電子煙產業合法經營」已是世界趨勢,且該產業不僅能貢獻台灣經濟成長,更能利用電子煙「減害」的核心價值,讓台灣達成無菸國家之目標。

 

 

新聞連聯絡人: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 共同發起人 王郁揚 Danny
Line: 0982-22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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